会员风采 | 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微安集团:主动融入国家战略 添砖加瓦交通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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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先行领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新时代做好交通工作的总抓手。

       作为交通运输部“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专家组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专家组组长单位——微安集团(主要成员有湖北微安交通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微安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微安交通运输安全体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统称微安),过去有幸为《纲要》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工作。《纲要》的颁布出台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作为空间,微安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主动适应交通强国建设的发展大势,主动结合、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在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上再立新功。

       据悉,此次《纲要》的颁布,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的提出,体现了国务院安委会和交通运输部两个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叠加的“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研究成果,凝聚着国务院安委会(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的领导机构)、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应用的领导机关)、吉林省委省政府(吉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的领导机构)、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试点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水路运输领域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示范单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示范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原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等以及微安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项目研究团队十年磨一剑的智慧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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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在北京等8省份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安委〔2014〕5号),2014年10月,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吉发办〔2014〕32号)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了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

       随后,《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政研发〔2014〕234号)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了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试点单位开展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2015年2月,《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交安监发〔2015〕2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交政研发〔2015〕26号)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内容和方向。

      2015年5月,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吉交安监〔2015〕74号),提出“6+25”的试点框架模式,即通过实施25项具体任务,到2016年底初步建成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国际化战略”六大体系,实现“到2017年底,吉林省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基本健全,责任落实更加明晰,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整体提高,保障水平显著增强,基本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交通’建设的需要”的目标。

       在收集国外资料、国内调研和省内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将近一年的全面探索,完成了《吉林省“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顶层设计》,得到了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回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技术支持工作意见的函》(交安委办函〔2015〕12号)的肯定与批复。《吉林省“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顶层设计》全面落实了国务院安委会和交通运输部两个深改任务叠加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尽职免责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的工作目标导向。    

       又经过半年的清单梳理、规范编制的探索,2016年5月,提出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吉交安监〔2016〕114号),提出了三大任务八项工作;召开了“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王征平组长做了主题报告,常晓春厅长(现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制定了全面推进安全体系试点工作的非常到位和及其有力度的具体措施,极大地推进了安全体系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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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最终制定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安委办〔2016〕52号),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受到了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时,交通运输部以吉林省尽职免责探索的成果为依据,向国务院安委会提出“尽职照单免责”的建议被采纳。项目成果为党和国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全国综合安全生产培训班,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处处长、交通运输部直属单位安全监督处处长和央企安全总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机构负责人百余人参加培训,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做工作报告、技术支持专家团队负责人作技术报告并进行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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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发文推广“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典型经验;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2月2日在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推文《深改经验⑥ | 吉林:创新完善“平安交通”监管体系》,推介了吉林省“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

    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7〕85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水路运输领域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示范工程项目于2018年12月通过评审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示范工程项目正在紧张地探索中。

    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圳市“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典型经验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8〕3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安监发〔2019〕1号)和交通运输部综合安全生产培训班等精神,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全面推广应用,如重庆市交通局(原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其有关单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等。

    此外,还在交通运输行业以外行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企业(如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及其子公司)开展了安全体系的相关探索。

2019年7月12日,由中国公路学会主持了吉林省“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评价

    交通运输安全体系的试点、示范划时代的创新性成果及其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各个层面和广大企业的全面推广应用,必将引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进入一个以尽职履责为目的、以尽职免责为抓手,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和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和现代管理系统集成应用的新时代。

    2019年7月28日在武汉东湖宾馆由湖北技术交易所主办了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成果评价专家论证会,以中国工程院张勇传院士为首的评价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成果总体达到国内领先、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项目通过研究行业问题和工作目标,建立基础概念,实行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然后,构建理论模型、路径和方法体系,完成了调查研究、清单管理、规范管理、监督管理和指数管理等五步走模式、尽职免责充要条件定律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等核心成果;同时,运用现代科技与管理技术构建工具体系;最后,在“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示范和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全面推广使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迭代,并尝试向其他行业(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安全能力,为尽职履责和尽职免责提供支撑。 

2019年7月12日,由中国公路学会主持了吉林省“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评价

    交通运输安全体系的试点、示范划时代的创新性成果及其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各个层面和广大企业的全面推广应用,必将引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进入一个以尽职履责为目的、以尽职免责为抓手,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和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和现代管理系统集成应用的新时代。

    2019年7月28日在武汉东湖宾馆由湖北技术交易所主办了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成果评价专家论证会,以中国工程院张勇传院士为首的评价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成果总体达到国内领先、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项目通过研究行业问题和工作目标,建立基础概念,实行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然后,构建理论模型、路径和方法体系,完成了调查研究、清单管理、规范管理、监督管理和指数管理等五步走模式、尽职免责充要条件定律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等核心成果;同时,运用现代科技与管理技术构建工具体系;最后,在“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示范和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全面推广使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迭代,并尝试向其他行业(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安全能力,为尽职履责和尽职免责提供支撑。